酒店劳动合同(精选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店劳动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甲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本着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自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续订下一个劳动合同的期限手续。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岗位工作内容。服从甲方的领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可根据经营业务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和工作表现,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也可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所作的调动。 乙方的工作地点在甲方酒店大楼(包括大楼内部和大楼外部属于酒店管辖的区域),以及与甲方经营有关的场所(如:出差、外卖、外出销售等)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下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统一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自觉根据甲方的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按甲方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定进行操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本酒店生产经营的特点,针对不同岗位,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等三种工时制度。乙方根据所在岗位的工作特性实行相应的工时制度。
(二)甲方由于经营任务需要,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加班,但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的加班申请表作为结算加班费的依据。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时数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数,乙方的休息日及上下班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作统一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加班安排: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酒店客人或酒店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2、酒店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经营,必须及时抢修;
3、酒店设施设备需要连续运转以调试、检修或清洁、保养;
4、大型宴会服务、重要贵宾接待。
(四)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休假日以及甲方规定的各类假期。乙方享有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每月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人民币。 元为绩效考核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际出勤情况及业绩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二)乙方工资实行月薪工资制。发薪日期为每月28日,发放当月工资。发薪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甲方应提前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后,应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
(四)甲方按国家、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各类假期工资。假期工资基数的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五)合同期内,如遇乙方因个人原因(违纪、旷工、事假等)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恶劣影响,甲方可按酒店的相关规定,降低乙方的职级和工资标准。
(六)合同期内,如遇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减产或停工,乙方在减产停工期间的工资或生活费按照国家或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所得工资不低于当年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所得生活费不低于当年上海市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七)合同期内,如遇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病,其工伤及患病期间工资按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所得不低于当年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为乙方缴纳以下第 种形式社会保险费。法律规定应由乙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一)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
(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及管理费
七、劳动纪律与奖惩:
乙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则、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钻研技术,掌握必需的技术本领,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司临时指派的任务。
甲方依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详见《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若乙方工作表现均符合甲方要求并有杰出表现的,甲方按《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嘉奖。
酒店劳动合同范本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以辞职书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提出辞职之后的法定通知期内,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离职。若有违反,则乙方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与法定通知期相等天数的工资转为赔偿金。
2. 若乙方在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尚未承担相应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前承担其应负的责任或赔偿经济损失。
3. 乙方提出辞职后,应当履行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所属财物的义务。
(三)合同期内,甲方如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描述的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1.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程度达到《员工手册》"立即解雇"规定的范围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 甲方因破产或濒临倒闭而宣告解散或经营期满的;
5. 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6. 以欺诈、胁迫的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此处隐藏28592个字……>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甲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7、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8、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或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四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三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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