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协议

时间:2024-08-29 10:06:59
离婚的协议(15篇)

离婚的协议(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的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离婚的协议1

男方: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

双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在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10万。男方,上述款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

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__年__月__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10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直至1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离婚的协议2

立协议人:

男方 与女方 现因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 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 日前支付共计 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注:离婚协议书可由律师代书,或者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夫妻双方可选择由双方聘请的律师在旁指导或者见证。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 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 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离婚的协议3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离婚的协议4

男:魏光磊,1979年3月9日出生,民族:布依族,工作单位:贵州省罗甸县杨沫中学,现住址:罗甸县生产路民茂宿舍二楼。

女:严松,1982年4月25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址:罗甸县生产路民茂宿舍二楼。

签字人魏光磊和严松于20xx年3月6日在罗甸县闫平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魏出生于20xx年5月2日。由于双方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1.魏光雷和严松自愿离婚。

二.女儿魏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每月5日前支付至年满18周岁,年满18周岁后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双方在生产路民贸宿舍二楼有一套旧商品房,价值8万元。现已谈妥归严松所有,她将向魏光雷支付2万元现金以及家用电器和家具。

四、夫妻共同债务有1.5万元购房债务,由双方承担

拿一半。

5.魏光磊可以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8点接女儿到她的居住地,并在星期天下午5点送她回严松的居住地。如果是临时或春节访问,她可以提前与严松协商,并在访问前达成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双方协商签字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同意人:

同意人:

年月日

第2部分:简单离婚协议模板

男子:_ _ _ _ _ _ _ _ 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地址和电话号码)

女性:_ _ _ _ _ _ _ _ _(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职位、地址和电话号码)

经过充分考虑和协商,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如下(简述离婚原因):

第一,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因此,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自愿离婚)。

二、明确孩子的所有权和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负担,并指定支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抚养费条款后,需要明确具体约定间接抚养费一方对子女探视权的时间和地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房产、房产、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此处隐藏11470个字……。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最后】

1.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2.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离婚的协议13

协议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形,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然该解释第九条对于在协议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上也明确了可撤销、变更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相关条款中所涉及的财产范围,为离婚协议中明确的财产;对于协议中未涉及的双方共同财产,均不受此解释的限制。

对于在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离婚协议效力的问题,目前有二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最高院解释(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但也有人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根据最高院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效力。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不愿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依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书一方面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另一方面是确认双方对协议上列明的财产的分割意见,法院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离婚的协议14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

男方xxx与女方xxx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xxx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xx日前支付共计xxx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xx市x路x弄x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全部,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xx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xx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全部。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XXX

男方:XXX(签字)女方:X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离婚的协议15

当事人: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地方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地方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上列当事人经自由恋爱结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儿子(女儿),取名____。

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关系不睦,感情受到伤害,现双方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办理协议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1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事项如下:

一、____与____自愿离婚,今后各自婚姻互不干涉。

二、儿子(女儿)____抚养权归____,抚养费由____承担。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____随时可以探望孩子。

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有财产的话具体列明),亦无共同债务清偿,今后若发现债权、债务,各自经手或立据的债权由各自受益,各自经手或立据的`债务由各自清偿,双方互不干涉。

以上事项内容系双方自愿达成,属真实意思表示,理应信守履行各无反悔。今后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婚姻纠纷为借口,节外生枝,若有意借故寻衅滋事和无理纠缠,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待双方签字并领取离婚证后本协议书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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